从未走出非洲的古老民族,那就是闪族,闪族人口约五万五千人,在今日卡拉哈里炽热的沙漠上散居,从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到安哥拉南部,范围广达八万四千平方公里,闪族的祖先长久以来都被认定是一支遍布整片次大陆的民族,尤其是东非,之后他们的土地接连被农人和牧民占去,只能成为丛林人、居无定所的猎人及采集者。族里男男女女靠着精确而又严谨严谨的知识存活在地球上最严峻而荒芜的沙漠地表里。这堆惊人的生存资讯,这个智慧的收纳盒都封存在该族母语的文字和声音里。闪族的母语本身就是语言学上的非凡成就,与所有已知的语系都毫无关联。日常英文里我们使用三十一个音。闪族则有一百十四一个音。众多语言学家认为闪语的抑扬顿挫及舌尖摩擦上颚的窣杂声反映了语言最初生成的样态,实际上,基因数据显示确实可能如此。
因为闪族没有关键的基因标记,代表该族是人类种族是树形图上的第一支。如果爱尔兰人和拉科塔人、夏威夷人与与玛雅人是树枝,闪族便是树干,极可能是世上最古老的文化。当其他人决定要外出时,闪族选择留守家园。
20世纪初期,由于酒精和教育的影响,以及追寻错误且扭曲的发展路线,让许多闪族人失去生命。在此之前,闪族人顺着自然世界的节奏生活或许已有万年之久。他们的选择不多,因为让他们生存下去的是预测季节的一切细微变化,观察动物的一举一动及倾听植物生长声音的能力。水在过去一直是个挑战。卡拉哈里沙漠一年有十个月没有固定水源,只能在树洞里寻找、从有空心芦苇地泥地下摄取,或者储藏在鸵鸟蛋壳内用草塞住,然后标上主人的记号,一年中大部分的时间。唯一的水源是从植物根部找到或从动物内脏里挤出的液体。
五月到十二月底的旱季期间,闪族不断迁徙,虽然他们认为自己基本上是猎人,但还是要靠植物为生。每个成人一天吃掉五公斤的野生甜瓜,但野生甜瓜没了,就只能把土挖开,而且在这个人体每天排出三升汗液的沙漠环境,要二十个以上的大型根茎才能养活一个人,而每一个根茎都要从沙里挖出来,最恶劣的那几个月,名为“棕鬣狗的季节”,闪族人会在地上挖坑,用尿液疆土烧湿,然后躺在一层薄沙下不动,在苍蝇折磨中等待一天最热的时间过去。阳光在这里并非生命之源。而是死亡之兆,然而,最贫瘠的时刻也是希望来临之时,因为十月开始出现小雨,淅淅沥沥落下,干旱期间宣告结束。
接下来的三个月,也就是从十月到十二月,大地一直苦候雨季的征兆,但雨水从来不够。那些有幸居住在永久水源周槽的人蜷缩在小小的营地中,多数人在黎明和黄昏时分外出寻找根茎食物,热气依旧,干燥的风扫过棕色草原。亡灵化身为小型尘暴卷灰灰黄地平线。终于,雨水在一月落下。接下来三个月,人们开始欢庆大地重生,万物欣欣向荣的季节。但在卡拉哈里,雨量并不稳定,有时云层膨胀成大型雷雨云,轰隆一声劈开天空,在一小时内向土地倒下了八公分高的雨量。但也有些年就是不下雨,整个雨季的降雨量不超过五厘米,人们必须向下挖几米深入不透水层,才有可能找到一些水。即使在雨季,人们还是有可能渴死的。情况好的年头,雨水相对丰沛,沙地上出现一洼洼水,人们组成一支支小队四处游走,只用挖掘棍、集水袋、编织网及鸵鸟蛋壳取水,不同的大家庭偶尔会聚集起来,一起庆祝果实或种子收成,以及捕获猎物。它们并非随意漫游,每条路线都会横跨已知之地,或是充满故事的古老地域,每块土地的特定资源都属于某一群人,那可能是一棵树或灌木,或是蜂蜜的来源。蜂蜜是珍贵无比的琼浆玉液。群蜂之母是创造万物的天神之妻。闪族人会为蜂蜜泉源命名,加以保护,若有人敢侵犯,是足以处死的罪行。一年中最令人喜爱的时光是四月,那是猎人的季节。尽管闪族的饮食以植物为主,但肉类还是大家最想要的食物,而狩猎正是让男孩转变为男人的活动。到了四月天,雨水几乎都已驱走炎热,沙漠的冬日酷寒则尚未进驻。遍地是成熟的果实,分布在地面下、蔓藤上、树木或灌木的枝条上,羚羊才刚产下幼崽,又肥又多。男性会组成小型狩猎团体,把地域抛在脑后,一天在沙漠中走上六十公里路,入夜再返回营火处与家人相聚。他们装备轻简,只带着短弓和一筒箭,箭袋由树皮做成,袋口用猎物的阴囊盖着。此外还有生火用的树枝,喝水用的空心芦苇草、刀和短矛、修补东西用的植物树脂、烤肉用的尖棍。组队打猎的闪族男性会特别留意风吹草动,任何事情都逃不过他们的法眼,叶片的卷曲,树枝断裂的方向,以及路径的宽度、形态和状况等。由于沙子会记录一切事物,所以闪族人很难通奸。因为他们能认出每个人的脚印。此外,闪族猎人当从动物的足迹便能辨认动物前进的方向、时间及速率,他们足智多谋,还常跟凶猛的肉食性动物如花豹或狮子争夺猎物,要猎杀数量惊人的动物也不在话下。他们挖了洞,在洞里放涂满毒液的木桩以捕捉河马,他们也冒着生命危险踹大象的后脚跟,快速飞出斧头。让这般巨大的动物毫无招架之力,他们在狮子的猎物旁伺机而动,等到狮子餍足,再把懒洋洋的大猫逼开。另外,他们设网猎鸟,也追捕羚羊,那通常要花上好几天时间。闪族的弓很短,威力又小,有效射程只有约二十五米,他们的弓箭也很少能刺穿猎物,只会刮伤皮肤,但这就够了,因为箭头图有致命毒料。取自两种甲虫类的幼虫,这些虫靠一种叫做非洲没药的沙漠植物叶子为生,他们找出成群的甲虫堆,剥掉外茧,将之储存在羚羊角做成的容器里,他们用指尖来回搓动幼虫,软化虫子的内部却不破坏表皮,然后挤出稠状物。晒干的毒液一旦摄入血液中,便会引发痉挛、瘫痪和死亡。
打猎是种象征,是带领我们进入闪族生活的核心。没打过猎的男人不算真正的男人,只是孩子。男人想结婚,就得带着猎物去见新娘的父母。第一次捕获羚羊是猎人青春时期最重大的时刻,父母会在他的皮肤上记下这一刻,父母用骨头在猎人身上划开一道浅浅的伤口,然后将肉和脂肪混成的东西抹在伤口上,猎物若是公的,疤痕要留在身体右侧,母的,疤痕便留在左侧,这倒刺青把猎人之心刻在男孩身上,那是强大的魔力来源。因为对闪族而言,狩猎不单是捕杀,也是与猎物共舞。通过此一仪式,猎物最后转变成真正的贡物和祭品,每场狩猎都以精疲力竭告终。当羚羊意识到无论他怎么做都无法逃离猎人的手掌心时,它就会停下脚步,转身,然后弓箭就飞来了。
大型猎物的肉食由营地的所有人共享,分配的方式并非由捕获的猎人决定,而是射中动物的那支箭。闪族男性通常会互相赠箭,骨质的箭头,优雅的箭身,完美调制的毒液,无处不显示出闪族工艺技术的高超成就,但箭的影响力主要在社会层面,一次次相互换箭所建立的互惠关系让闪族更团结,回绝赠礼代表敌意,接受礼物者表示承认双方既有关联亦有义务。弓箭所代表的不只是必须通过交易来履行的债务或在时间内付出的回报,更是一种终身责任。让个体融入更大的社群里,把年轻人领进猎人的国度,也将猎人带回家庭与神圣的营火旁。若说闪族将阳光视为死亡,火便是象征着生命、族人的团结及家庭的存亡。男方送女方一份肉礼,两人便缔结了婚约、而女方只要一回到娘家的营火旁,婚姻便随之告终。母亲在黑暗中分娩,回到营火边宣布产子,长者一旦过于年迈体衰,无法再与众人为伍,就会被留下来静待死亡。他的周边会围着一圈荆棘灌木,以防鬣狗靠近,脚边则放着一把火照亮他的来生之路。闪族有两个主要的大神,一个是东方天神,一个是较小的西方之神,它是负面与黑暗的来源。也是亡灵的守护者,为了避开西方之神,不让疾病和厄运上身,闪族人会围着火堆跳舞,让自己陷入恍惚,位于腹腔的生命能量化成蒸气。顺着脊柱向上爬到头颅,在体内弥漫,将灵魂旋入更高的意识中,这场疗愈之舞结束之前,围着火堆的猎人把自己的头颅放在火红的木炭上,以逗弄烈焰与神明。
语言、秘密行动、精神、应变的天赋,让闪族人得以生存于卡拉哈里沙漠,而我们的老祖先可能也把这些特质从非洲带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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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生命的寻路人》一书